EN 17128:2020载人和货物及相关设施运输的轻型机动车辆,未经道路使用类型批准-轻型电动车辆(PLEV)-要求和测试方法 EN 17128:2020《载人和货物及相关设施运输的轻型机动车辆,未经道路使用类型批准-轻型电动车辆(PLEV)》于2020年10月21日发布,该标准由技术委员会CEN/TC 354 负责编写,由法国标准协会(AFNOR)持有。 EN 17128:2020适用于具有或不具有自平衡系统的个人轻型电动车,该系统全部或部分由电池电压高达100 VDC的自给式电源供电,带有或不带有最高240 VAC输入的集成电池充电器。 标准规定了与个人轻型电动车辆有关的安全要求,测试方法,标记和信息,以减少在预期使用期间(即按预期使用时和在合理可预见的滥用条件下)对第三方和使用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生产厂家。 EN 17128:2020不适用于: 1.被视为玩具的车辆; 2.不带座椅自动平衡系统的车辆; 3.用于比赛的车辆; 4.电动辅助循环(EPAC); 5.打算用于医疗的车辆和/或设备; 6.最大设计速度超过25 Km / h的电动汽车; 7.额定电压超过100 VDC或240 VAC的车辆; 8.没有车载驾驶员的车辆。 支持欧洲市场内电动自行车的以下标准: EN 15194 EN 50604-1(用于轻型电动汽车电池)和/或EN 62133-2(用于便携式或辅助系统电池) 2014/30 / EU for EMC 2011/65 / EU / RoHS认证 2014/53 / EU(RED)–如果设备中使用了无线电技术 关于产品安全的机械指令2006/42 / EC 电动自行车的ISO 4210-10(正在开发中)可以在几年内成为EN标准 欧洲市场上的电动滑板车和其他电动汽车设备的以下标准: EN 60335-1是常用于气垫板的通用标准,该标准不像UL 2272涵盖该主题那样涵盖使用电池组的电气系统的安全性。另外,IEC 60335-2-114也未被接受为EN标准。 EN 50604-1(用于轻型电动汽车电池)和/或EN 62133-2(用于便携式或辅助系统电池) 2014/30 / EU for EMC 2011/65 / EU / RoHS认证 2014/53 / EU(RED)–如果设备中使用了无线电技术 关于产品安全的机械指令2006/42 / EC EN 17128(正在开发中)和EN 60335-1通常用于电动踏板车,但是这些未涵盖使用电池组的完整电气系统的必要安全方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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